政策速递:美国就制造业产能问题对16个经济体启动“301调查”
2026 年 3 月 11 日,美国贸易代表杰米森·格里尔(Jamieson Greer)近期宣布,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b)款,对全球16个主要贸易伙伴在制造业领域的结构性产能问题调查。该条款针对影响美商业的不公平外国做法,USTR 可自主发起调查且启动后须与受调查方磋商。

结构性产能过剩 (Structural Overcapacity) USTR将其界定为:通过政府干预或政策激励,导致企业维持或扩大未充分利用的工业生产能力。该现象使全球供应与真实市场需求脱钩,并产生持续性的贸易失衡。 1. 调查行业 2. 调查对象(涉及16个国家和地区) 本次“301调查”是美国贸易政策的重要调整,其法律逻辑与执行现状如下: ☑️ 政策替代 由于此前的“对等关税”被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违宪,美方转而通过“301条款”作为关税措施的替代方案。 ☑️ 过渡期关税 在调查期间,美方已依据《贸易法》第122条实施过渡措施,对相关国家加征为期150天、税率为10%的额外关税。 USTR计划在7月中旬过渡关税到期前完成调查。相关节点如下:一、 核心概念界定
二、 调查范围:受调行业与经济体


三、 政策背景与现行措施
四、 2026年关键程序时间轴
五、 主要贸易伙伴立场
中国 欧盟 日韩 泰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