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国全覆盖!RCEP 三年释放多重制度创新红利
2023年6月2日,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三年间,RCEP制度红利持续释放,背对背原产地证书、经核准出口商等制度创新有效促进了区域内贸易便利化与供应链融合。
☑️ 背对背原产地证书:用于证明货物在成员国进行拆分、转口时,其原产地资格及原产国未发生改变。企业无需提前向出口国申请多份原始证书,可根据需求灵活申请,提升物流分拨效率。 ☑️ 经核准出口商制度:经海关认定的企业可自行开具原产地声明,效力等同于原产地证书,具有“随时开、零跑腿、零费用”的特点,缩短物流周期。 指标 数值 备注 天津海关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 2700余份 2026年前4个月,同比增长14.1% 广州海关进口RCEP项下货物货值 超216亿元 三年间累计,主要货物为钢材、航空器材、化工产品 广州海关进口环节关税减让 超4.6亿元 三年间累计 广州海关签发RCEP原产地证书 超6.6万份 三年间累计 经核准出口商自主开具原产地声明 近5000份 三年间累计,出口享惠货值达186亿元 ☑️ 转口贸易案例:天津某企业利用背对背原产地证书,实现货物在天津港拆分后转口至泰国,避免了重复申请原产地证书的流程。 ☑️ 鲜活产品通关:广州白云机场口岸进口的马来西亚鲜切花,从抵达机场到办结通关手续用时不到2小时,降低了产品损耗率。 ☑️ 经核准出口商应用:某化妆品企业今年以来自主开具4份出口至印尼和泰国的RCEP原产地声明,享惠货值累计301万元,两国关税优惠幅度分别达10%和15%。 目前,RCEP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对于进出口企业而言,关注原产地累积规则与经核准出口商资质,有助于进一步优化供应链布局并降低合规成本。随着区域内产业链融合加深,相关制度红利预计将持续释放。 ⚠️ 本通报基于海关公开数据及企业案例整理。相关企业可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关注RCEP框架下的原产地规则与通关便利措施,优化供应链管理。一、制度创新与实施成效
二、主要数据统计
三、企业案例与通关实效
四、多维度利好持续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