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两用物项对日出口管制政策要点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商务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针对特定国家(日本)调整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政策,2026年1月6日正式实施。 核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本次政策明确了“三个禁止”,针对特定的最终用户及最终用途实施全面出口限制: 全面禁止出口 全面禁止出口 针对此次政策调整,相关涉及中日贸易的企业、组织及个人需要关注以下合规要求,以防范法律风险: 穿透式审查:企业在进行两用物项出口时,需要落实对日本境内最终用户的背景调查,确保其不属于“军事用户”且不具有“军事背景”。 全链条监管:严禁通过第三方国家或地区的组织、个人进行绕道贸易。任何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物项非法转移给日本受控对象的行为,均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法律责任:违反相关规定的组织和个人,中方将根据《出口管制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商务部发布的正式公告详情如下:二、 管制核心范围
三、 供应链合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