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罚报关公司!法人、报关人员也要纳入海关信用校验
2026年10月29日,海关总署就《关于加强报关行业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将信用管理从货主企业延伸至报关企业与报关人员。以下为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拟出台规则下的注意事项

一、报关行信用影响通关待遇
信用匹配的通关措施(第一条)
报关企业信用 | 代理业务待遇 |
高级认证 / 认证 | 代理常规企业以上业务 → 降低查验频次、优先办理 |
失信 / 严重失信 | 货主委托此类报关行 → 实施严密监管 |
信用评估“异常” | 含报关企业或操作员卡 → 严密监管 |
含义:选择报关行需同步核查其信用等级与操作员卡状态,低价代理可能带来查验成本上升。
新备案企业:办理备案时即验核法定代表人身份,未通过不予备案(多证合一、临时备案除外) 存量企业: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法定代表人验核 豁免范围:高级认证、认证企业,及信用评估"优秀""良好"的常规企业免验 报关人员:单一窗口/跨境电商/快件系统按提示验核;未通过暂不受业务,验后即时恢复 频次与方式:高级认证/认证企业及信用状况评估"良好"以上常规企业→低频次;失信/严重失信及出借操作卡、冒用名义等高风险企业→高频次;远程人脸识别或现场身份认证二、法人与报关员需“刷脸”认证
三、长期无业务?休眠与停业名录
类型 | 触发条件 | 管理后果 |
休眠企业 被动纳入 | 连续3年未开展进出口及相关业务,且未向海关说明情况 | 再次申报前须验核法定代表人身份;未通过暂不受理 |
停业企业 主动申请 | 暂不开展业务,向属地海关申请 | 免报信用年报、不列异常名录、不影响信用评估;复业时验核后移出 |
建议:长期不用的备案主体,主动申请“停业”优于放任进入“休眠”,恢复成本更低且不损害信用记录。 暂不接受海关手续(第六条) 被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未报年报情形除外) 向海关提交的注册、备案信息不实,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拒不配合海关监督、实地检查且责令改正无效 未取得税务登记确认,或处于注销/非正常/走逃(失联)等税务异常 比照失信企业严密监管(第七条) 失联超6个月(联系不上+实地查无住所) 失信后法定代表人以相同身份重新注册企业("换壳") 冒用其他企业、单位名义报关 交叉校验:海关已与市场监管、税务共享信用信息,住所失联、税务走逃会同步触发海关异常名录。 拒绝违规委托:拒接/终止违法委托并依法举报 → 纳入诚信记录,AEO培育优先、认证加分 主动报告:海关发现前如实报告并改正、未造成税款流失和检验检疫危害 → 不予处罚,记诚信记录 行业荣誉:中国报关协会“全国优秀报关企业/报关员”荣誉 → 纳入信用评估 关务评定:报关人员开展自主评定,结果用于企业与个人分级监管 AEO信息推送:“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设“企业信息专享空间”,向AEO推送登记、进出口、许可、处罚等信用信息四、哪些情况会被海关“重点监管”?
五、合规也能“攒信用”,享受政策红利
六、企业自查清单(落地前准备)
适用主体 | 自查事项 | 具体要求 |
进出口企业(货主) | 报关行供应商 | 核查合作报关行信用等级与操作员卡状态,建立供应商信用台账 |
法定代表人信息 | 确认信息准确,预留2027年3月底前验核窗口 | |
税务状态 | 排查税务登记确认、非正常户、走逃风险 | |
闲置备案主体 | 评估主动申请"停业",避免落入休眠名录 | |
报关企业 /报关人员 | 操作员卡管理 | 清理出借、共用情况,建立卡与人绑定机制 |
拒单与举报 | 建立内部流程与留痕,将合规动作转化为信用凭证 | |
主动报告 | 完善内控纠错机制,用好容错通道 | |
人员能力 | 关注关务水平评定细则,提前做人员能力盘点 |
意见反馈途径 在线:登录 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系统提交 邮寄: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邮编 100730;信封注明“《海关总署关于加强报关行业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邮箱:aeo@customs.gov.cn
* 依据:海关总署《关于加强报关行业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2026-10-29)
本文为要点提炼,最终以正式发布版本为准,不构成法律或经营决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