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近期经贸热点: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阐明对欧美贸易关切立场
据近期公开通报,中方与吉尔吉斯斯坦、埃及、欧盟方面分别举行经贸磋商并签署合作文件;同期法国反超快时尚法相关收费措施启动,美方单边限制措施与部分外方“产能过剩"表述亦获中方正式回应。相关事项对企业跨境贸易合规与供应链安排的影响梳理如下。
一、中吉中埃合作落地:两份文件带来哪些准入新变化
8月31日中吉签服务贸易与投资协定谈判进展声明;9月2日,中埃签产供链、苏伊士合作区两份备忘录。核心合作内容如下:
合作方向
中吉:签署《关于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谈判进展的联合声明》及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在服务贸易、投资准入、跨境交付等领域推进制度对接,并纳入定期联委会磋商机制
中埃:签署产供链经济合作、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开发合作两份谅解备忘录;聚焦产供链协同、合作区开发及本地化用工与关税待遇框架,发挥园区带动投资、贸易的潜力
制度保障与执行安排
上述文件均设置争端协商条款与年度审议节点,具体执行以双方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苏伊士合作区开发文件明确土地供应、关税待遇及本地化用工框架,待双方主管部门完成各自国内程序后推进落实
二、中欧磋商未签协议:工作线如何持续推进
6月29日中欧磋商机制首次会议后。8月31日至9月2日再经多轮专业磋商,未形成阶段性文本。
磋商进展与双方立场
中方提出对等开放、非歧视准入诉求,涉及医疗器械、汽车零部件及农食产品通关环节
欧方就新能源组件、储能设备技术壁垒及补贴透明度提交磋商清单
截至目前双方未形成阶段性协议文本;后续将继续通过各层级沟通深入探讨解决方案,具体安排以官方通报为准
三、法国新规启动:纺织出口如何自查
9月1日起法国就《反超快时尚法》启动所谓"惩罚性"收费,中方反对并指其违反WTO非歧视原则,企业需按分阶段义务逐项自查。
法规要点
适用对象:在法国市场线上或线下销售、年上新频次与单价阈值触线的境外品牌方及平台经营者
9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纺织产品启动所谓"惩罚性"环境收费
分阶段义务:产品环境与原产地信息标识、平台端公示责任、季度数据报送、广告限制及在法授权代表、EPR等相关义务,按法案既定节奏陆续生效
企业合规提示
涉及对法纺织服装、小商品及快消出口的企业,需核验自身SKU是否落入法规适用范围,并结合各项义务的具体生效时点,提前完成供应链数据留痕、环境与原产地信息标识合规及进口申报信息一致性自查,避免清关退运或行政处罚。
四、应对美涉伊制裁:最终用户筛查与口径如何把握
美方单边限制措施
美方近期以涉伊朗为由,对部分中资实体实施出口管制及实体清单调整。中方回应称,相关措施缺乏国际法依据、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中方敦促美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撤销相关制裁,并将坚定维护本国企业和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
企业侧需重点对涉伊朗及涉俄等高风险法域的交易对手执行最终用户与最终用途筛查,完整留存订单、物流及付款凭证,审慎评估次级制裁连带风险
“产能过剩"论调表述
部分外方将新能源、光伏、锂电等出口增长归因于定向补贴与产能外溢。中方认为,产能问题是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伴随产业迭代、市场波动、分工演变出现的正常现象,国际贸易发展是全球分工合作、互利共赢的结果,反对将全球失衡与"产能过剩"简单挂钩的单边归因
企业宜以海关统计与行业客观数据为基准回应海外客户及采购方问询,避免单边作出非市场性的产能约束承诺
五、企业关注要点
1、跟踪文件落地节奏
关注中吉、中埃签署文件的国内审批与实施细则发布,评估服务贸易、产供链合作带来的准入及关税待遇变化。
2、核验法国新规合规
对照法国反超快时尚法各阶段生效要求,结合适用时点完成产品申报口径、供应链数据及环境与原产地信息标识自查。
3、筛查制裁连带风险
对涉伊朗、涉俄等高风险法域交易对手执行最终用户与最终用途核查,留存合规记录,审慎处理涉受限物项的中间贸易。
4、统一贸易数据对外口径
以海关及行业公开统计为基准应对外方"贸易失衡""产能过剩"问询,必要时通过商协会或合规顾问渠道统一反馈。
* 本文基于商务部、海关总署及驻外机构公开通报整理,供企业合规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或经营决策依据。
涉及具体实体清单、税号及法规条文以各管辖区官方正式文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