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查验完成后产生少量残次品,该怎样合规区分处置不影响整单结关
1.先将残次品单独分拣打包,粘贴明显残次标识,单独列明数量、损耗原因,出具现场查验残损情况说明,交由现场查验关员签字确认残损属实,留存海关现场核验记录,作为数量变更的官方依据。
2.分两种合规路径处置,若残次品占比极低且可放弃出口,向海关提交部分货物放弃申请,核准后在报关单内核减对应数量,剩余完好货品正常结关装船;若需退回国内,办理部分货物退运删单,仅对完好货品单独申报放行,残次品做退运入库处理。
3.严禁私自将残次品混入正品装箱装船,也不可无备案直接删减报关数量。完成数量核注后更新舱单明细,保证舱单与最终放行报关单数据完全一致,整套处置流程闭环归档,不会因单货数量不符导致整单无法结关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