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口岸制发卡业务调整:7月8日起新增人脸核验要求
为加强电子口岸系统安全管理,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发布,明确自2026年7月8日起,企业在办理电子口岸卡新办、补办业务时,持居民身份证的相关人员需完成人脸核验。核验需在提交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存量已持有电子口岸卡无需操作。

适用对象为申请单中持居民身份证的法定代表人、操作员及经办人;适用业务类型为电子口岸卡新办、补办,存量卡无需核验。 相关人员需通过微信“掌上单一窗口”小程序完成核验,具体步骤如下: 1、进入核验页面 打开微信搜索“掌上单一窗口”小程序,在“办理”板块选择“制发卡业务核验”入口。 2、填写信息并完成验证 准确录入申请单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姓名、证件号码及图形验证码。申请单号需核对无误,填写错误将导致核验结果无法关联至对应申请单。 勾选同意《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服务单独同意协议》,点击“开始验证”,在光线适宜环境下按提示完成面部识别。 3、查看核验结果 核验成功:页面将显示核验通过提示,结果自动同步至业务系统。 核验失败:可关闭页面重试;多次失败需联系对应数据分中心现场办理。 问题 答复 哪些人员需要核验? 新办、补办申请单中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法定代表人、操作员及经办人需完成核验,系统将同步发送短信提醒。 核验失败如何处理? 请检查环境光线、面部遮挡情况后重试;多次失败需在2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材料至数据分中心现场办理。 核验通过但分中心未查到结果? 请核对核验页面填写的申请单号是否准确,申请单号错误将导致结果无法关联,需使用正确单号重新核验。 收到核验提醒但已核验? 若申请单经退单后重新提交,申请单号将变更,原核验结果失效,需凭新申请单号重新完成核验。 ⚠️ 本次核验仅针对新办、补办的电子口岸卡业务,此前已持有的存量卡无需进行人脸核验。 ⚠️ 申请单号是核验结果关联的核心标识,填写错误将直接导致业务无法推进,请务必核对后提交。 ⚠️ 申请单退单后重新提交的,原核验结果自动失效,需按新申请单号重新完成核验。 ⚠️ 各数据分中心联系方式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门户网站查询:https://www.chinaport.gov.cn/... * 本通报基于公开信息整理,旨在提供信息参考,不构成业务办理依据,具体规则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一、核心规则概览

二、人脸核验操作流程
三、常见问题说明
四、重要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