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换单时,收货人名称与提单不符,应如何处理才能顺利放单
1.先核实名称差异类型,若仅为中英文翻译、标点符号、企业名称缩写细微偏差,准备企业名称一致性说明,加盖收货企业公章,附上营业执照、境外发货确认函,证明两家名称指向同一经营主体,提交船代审核后可直接办理换单。
2.若属于货权转让、贸易中间商背书流转导致的收货人完全变更,需要由提单上原始收货人出具全套正本背书转让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完成提单货权合法转让,凭背书文件、新收货方资质向船公司申请换单,严禁私自涂改提单上的收货人信息。
3.若是境外发货方制单错误导致名称录入错误,必须由起运港发货人向船公司发起提单更正申请,系统后台修改舱单与提单收货人信息,待船代系统数据更新完成后,新收货人方可正常办理放单换单。未处理名称差异直接换单会被船公司拒单,延误后续通关提箱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