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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委托书签章位置同时盖公章和报关专用章,是否属于无效签章

发布时间:2026-05-18 10:01:51      云路网络科技

1.不属于直接无效签章,但属于不规范签章操作,海关审单会做人工重点核查,要求企业确认有效用印类型,延缓审单进度。

2.海关默认以公章作为法定有效签章,报关专用章为辅助业务用章,同一位置双章叠加易造成印鉴识别混乱,干扰系统自动比对。

3.规范操作应只在指定位置加盖企业公章或合规报关专用章其一,单一用章清晰规范,可直接通过系统自动核验。华南关务实操中,双章叠加虽不判定作废,但会触发人工复核,增加审核环节,建议严格遵循单一规范签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