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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报关警惕合规风险:订单截图可替代合同申报吗?

发布时间:2026-05-14 11:31:40      云路网络科技

在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中,特别是采用9710(B2B直接出口)与9810(出口海外仓)模式时,企业常面临单证申报的实操困境。一个典型的场景是:小微企业通过亚马逊等境外平台销售或备货至FBA仓,无法取得传统的海外仓租赁合同或纸质买卖合同。于是,不少从业者尝试以平台后台的“货件创建截图”或“订单截图”作为替代单证进行申报。这种做法是否可行?一旦处理不当,极易触及合规红线。


一、订单截图能否替代合同?海关备案与申报有别

关于订单截图能否替代合同,需区分“企业资质备案”与“货物通关申报”两个环节看待。

在企业资质备案环节,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7号规定,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的境内企业需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针对9810模式下的海外仓备案,有企业曾咨询昆明海关:无法提供亚马逊海外仓租赁合同,能否用平台后台的货件创建和发货申请截图替代?

海关答复明确:具体办理事宜需联系所在地海关了解。这意味着,在地方海关的实际执行中,出于确认海外仓真实使用的目的,部分关区可能酌情认可截图作为辅助证明材料,但这属于备案环节的变通,并不代表截图具备正式合同的法定效力。

在货物通关申报环节,规则更为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及相关公告,报关需提交合同、发票、装箱单等商业单证。对于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在申报前应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信息或海外仓订仓信息。这里的“订单”指的是跨境电商平台的电子订单数据,需通过系统对接以标准报文格式自动导入,而非简单的页面截图。截图因缺乏数字签名、易篡改,无法承担电子数据申报的法律责任。


二、单证不符的两大核心风险

若企业简单以订单截图替代正规单证或电子数据进行申报,将面临显著的合规风险:

风险一: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与统计。

在一般贸易(0110)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中,若存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物权已发生转移,就必须如实申报合同信息。如果企业将本应按0110或9710申报的货物伪报为9810模式,或提供无法验证真实性的截图单证,将被认定为申报不实,影响海关对贸易流的统计与监管,面临行政处罚。

风险二:退税受阻,涉嫌骗取出口退税。

税务部门对出口退税审核极为严格。9810模式下,货物出口时所有权通常未实现真正转移,企业后续退税需补充线上平台的交易订单、境外的终末端物流信息及第三方结算金额等信息,以此作为实现销售的凭据。若企业仅以不具备公信力的订单截图作为备案单证,与海关传输的电子数据或实际物流信息无法交叉印证,退税申请极可能被驳回;若被认定为提供虚假备案单证,还将面临追缴退税款及罚款。

三、跨境电商报关的合规操作指引

面对境外平台不提供传统合同的客观现状,企业应遵循以下合规路径:

1. 规范数据对接,取代截图申报。

企业应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通过自行开发或第三方采购,按照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报文规范与海关系统对接。以数字签名技术向海关传输标准的电子订单和海外仓订仓信息,确保数据真实性,这是满足跨境电商B2B出口申报要求的根本方式。

2. 准确区分模式,如实申报要素。

出口至亚马逊FBA仓等海外仓的货物,属于9810模式。若在出口前已与境外企业签订买卖合同,则应按9710或0110申报。企业必须根据实际业务逻辑选择监管代码,严禁为享受跨境电商便利而将存在纸质合同的交易伪报为9810。

3. 完善备案单证,确保信息一致。

在办理退税时,企业必须确保留存备案的电子订单数据、物流信息与报关单内容完全一致。对于平台无法提供纸质合同的情况,应保存好平台后台的原始交易记录与结算凭证,以备税务部门核查,切勿对截图进行篡改或伪造以迎合申报要求。

跨境电商报关容不得半点“将就”。订单截图不能替代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数据与正规单证,企业唯有从系统对接与数据规范入手,方能真正规避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