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箱查验过程是否可以全程记录,相关影像资料是否具有证据效力
1.企业及海关均可对查验过程进行全程拍照、录像记录,海关现场作业也会按规范留存执法记录仪影像,记录范围包括开箱前封志状态、货物外观、包装标识、抽样过程等关键环节。
2.影像资料在内容真实、未剪辑篡改、能清晰反映查验现场事实的前提下,具有法定证据效力,可作为行政复议、诉讼、核查、处罚的辅助证据。
3.企业记录时不得阻碍执法、不得拍摄涉密内容,影像资料需保留完整时间戳与现场环境信息,若与海关查验记录一致,可作为双方确认事实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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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及海关均可对查验过程进行全程拍照、录像记录,海关现场作业也会按规范留存执法记录仪影像,记录范围包括开箱前封志状态、货物外观、包装标识、抽样过程等关键环节。
2.影像资料在内容真实、未剪辑篡改、能清晰反映查验现场事实的前提下,具有法定证据效力,可作为行政复议、诉讼、核查、处罚的辅助证据。
3.企业记录时不得阻碍执法、不得拍摄涉密内容,影像资料需保留完整时间戳与现场环境信息,若与海关查验记录一致,可作为双方确认事实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