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件为自动延续、换发类型,领证日期应以首次还是最新换证日期为准
1.许可证延续、换发后,应以最新一次换证的签发日期作为领证日期填报,原证日期随换证自动失效,不再具备监管效力。
2.即使证件编号未发生变化,海关系统仍以最新电子底账中的日期为准,旧日期会被判定为过期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
3.企业在换证后必须更新申报资料,确保报关单使用最新日期,避免新旧日期混用造成逻辑冲突,尤其在配额、两用物项等商品上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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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可证延续、换发后,应以最新一次换证的签发日期作为领证日期填报,原证日期随换证自动失效,不再具备监管效力。
2.即使证件编号未发生变化,海关系统仍以最新电子底账中的日期为准,旧日期会被判定为过期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
3.企业在换证后必须更新申报资料,确保报关单使用最新日期,避免新旧日期混用造成逻辑冲突,尤其在配额、两用物项等商品上更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