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审单对收发货人、申报单位与实际贸易关系不符的情况,重点核查哪些疑点
1.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借用抬头、挂靠申报行为,比对收发货人海关备案信息、经营范围、历史进出口记录,判断其是否真实具备相关货物进出口能力。
2.核验资金流、物流、合同是否与申报主体匹配,收汇付汇主体、提单收货人、实际货权人与报关主体不一致且无委托资料的,会被认定为贸易关系虚假。
3.关注是否存在为规避监管、配额、许可证管理而故意更换申报主体的情况,对高频次替报、跨行业异常申报、陌生主体大额报关等情形进行重点延伸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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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借用抬头、挂靠申报行为,比对收发货人海关备案信息、经营范围、历史进出口记录,判断其是否真实具备相关货物进出口能力。
2.核验资金流、物流、合同是否与申报主体匹配,收汇付汇主体、提单收货人、实际货权人与报关主体不一致且无委托资料的,会被认定为贸易关系虚假。
3.关注是否存在为规避监管、配额、许可证管理而故意更换申报主体的情况,对高频次替报、跨行业异常申报、陌生主体大额报关等情形进行重点延伸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