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监管期限内,企业单证资料的保管义务有哪些法定要求
1.企业必须完整保管与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物流单据、财务凭证等资料,保管期限不短于海关后续监管期限,一般不少于 3 年。
2.资料需真实、连续、可追溯,不得伪造、隐匿、损毁,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同步留存,确保海关核查时可完整调取核验。
3.保税、减免税货物的账册、仓储记录、耗用资料需额外延长保管期,企业注销、合并的,资料承接方仍需履行保管义务,违规销毁资料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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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必须完整保管与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物流单据、财务凭证等资料,保管期限不短于海关后续监管期限,一般不少于 3 年。
2.资料需真实、连续、可追溯,不得伪造、隐匿、损毁,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同步留存,确保海关核查时可完整调取核验。
3.保税、减免税货物的账册、仓储记录、耗用资料需额外延长保管期,企业注销、合并的,资料承接方仍需履行保管义务,违规销毁资料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