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箱费减免是否仅覆盖超期使用费,还是可包含因滞箱产生的翻箱、移箱等附加费用
1.滞箱费减免不限于基础超期使用费,由同一不可抗力、港口管制、海关查验等原因直接引发的翻箱费、移箱费、场内调箱费等附加费用,在合理范围内可一并申请减免。
2.附加费用需与滞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港口或船公司标准收费项目,企业需分项列明费用明细、计费依据及产生原因,由船公司与港口核实确认。
3.与滞箱无关的加急费、修理费、特殊服务费等商业性支出不在减免范围内,海关与船公司在审核时会逐项甄别,确保减免范围合规、公允、可追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