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批次合并存储的转运货物,海关在存储期限与报关拆分上有哪些管理规则
1.多批次合并存储的转运货物,存储期限以最早到港批次时间起算,统一执行到期管理,不得按各批次单独计算。
2.报关拆分需按原始批次明细申报,列明每批数量、进库时间、计划出境时间,确保拆分逻辑清晰、数据可追溯。
3.部分批次先行出境的,需单独申报核销,剩余货物继续按原期限监管,不得因拆分而重新计算存储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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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批次合并存储的转运货物,存储期限以最早到港批次时间起算,统一执行到期管理,不得按各批次单独计算。
2.报关拆分需按原始批次明细申报,列明每批数量、进库时间、计划出境时间,确保拆分逻辑清晰、数据可追溯。
3.部分批次先行出境的,需单独申报核销,剩余货物继续按原期限监管,不得因拆分而重新计算存储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