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必须在原存储期限届满前向海关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详细说明不可抗力发生的时间、影响及延误情况。 2.货物须保持进境原状,未发生销售、转让、改装、抵押等违规行为,仍符合海关监管条件。 3.提供官方证明、气象资料、事故报告、运输延误说明等佐证材料,海关审核属实后可批准合理延长存储期限。
1.超期未办结手续的转运货物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企业须立即补办相关手续或依法申请处置。
2.无正当理由故意超期的,海关可依法责令退运、征收税款,或按规定采取变卖等处置措施。
3.超期记录将纳入企业海关信用档案,影响后续转运、通关、减免税等业务办理及便利化措施享受。
